释义 |
单方面可以解除合同。在实践中,一方通常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然而,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意味着解除合同将不可避免地得到法律的支持,因为当一方行使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时,他只认为另一方违约,违约已达到解除合同的程度。对方认为自己没有违约,不同意终止合同的,应当起诉法院,最终判决是否有违约行为,是否构成终止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