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药品有假时,我们应该向哪里举报? |
释义 | 在我国,对于销售假药的行为,可以通过拨打12331进行举报处理。同时,我国的食药监管部门需要对各地的一些相关食品进行突击检查,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对于买假药的举报和维权问题,可以通过电话或信件等方式向监管部门反映。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直接到法院起诉。商家拒绝赔偿时,可采取多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分析 在我国,对于销售假药的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举报处理。同时,我国的食药监管部门需要对各地的一些相关食品进行突击检查,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接下来,我将为大家解答关于买假药怎么举报的问题,并带着问题一起探讨。 一、买假药怎么举报 举报假药可以通过拨打12331进行举报,12331是国家食药监局要求各地开通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在接到投诉后全部办结的期限一般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延长期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12331是全国开通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除电话外,单位、个人可通过信件、互联网、传真、走访、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监管部门反映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以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二、买到假药怎么维权 (一)保留有效证据,找商家协商解决,要求商家赔偿或者退货; (二)若协商不成则可以打电话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买到假的商品可以向商家要求自己所购买商品的价款的3倍;若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则商家应直接赔偿500元。买到假的食品的,可以向商家索要自己所购买商品的价款的10倍赔偿。 (三)若商家执意不愿意赔偿,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 拓展延伸 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以上便是我为大家整理关于买假药怎么举报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是需要接受法律处分的,所以说它的立案标准也是需要根据实际涉及金额来进行立案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结语 在我国,对于销售假药的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举报处理。同时,我国的食药监管部门需要对各地的一些相关食品进行突击检查,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对于买假药的举报和维权问题,可以通过拨打12331进行举报,或者通过信件、互联网、传真、走访、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监管部门反映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以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若商家不愿意赔偿,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四章 药品生产 第四十九条 药品包装应当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 标签或者说明书应当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上市许可持有人及其地址、生产企业及其地址、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标签、说明书中的文字应当清晰,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说明书,应当印有规定的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违法生产、进口、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以及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和生产设备,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违法生产、进口、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十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一)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 (二)使用采取欺骗手段取得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 (三)使用未经审评审批的原料药生产药品; (四)应当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药品; (五)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 (六)编造生产、检验记录; (七)未经批准在药品生产过程中进行重大变更。 销售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药品,或者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药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药品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有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证书的,还应当吊销执业证书。 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五章 药品经营 第六十七条 禁止进口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大或者因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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