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之后想重新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起诉到法院,但需要提供变更抚养权的相关证据,即现在的抚养方不具备抚养能力的相关证据,并提交自己方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由法院根据实际来判决。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判定标准: 1、离婚后,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父母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已满八周岁的,应当按照其真实意愿决定。 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是指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子女进行抚育和监护。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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