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开发补偿费用归谁所有? |
释义 | 开荒地征收时补偿款归个人吗?征收开荒地时,补偿款归个人,但开荒地仍属国家资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应公平、合理地补偿被征地农民,保障其生活水平和长远生计。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住宅和其他附着物补偿费等,标准由省级制定。农村村民住宅按先补偿后搬迁、改善居住条件的原则,提供宅基地建房、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 法律分析 一、开荒地征收时补偿款归个人吗 1、开荒地征收时补偿款是归个人的。国家在对开荒地征收时,会相应地补偿农户,但是开荒地不能归属自己,开荒地是国家的资源。在开荒地上的农作物还是自己所有的。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开荒地被征收如何补偿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结语 开荒地征收时的补偿款归个人,但开荒地仍属于国家资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农民的生活水平和长远生计。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综合地价制定,并每三年至少调整一次。征收应保障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维护其合法权益。对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应尊重意愿,先补偿后搬迁,并提供改善居住条件的安置房或货币补偿。同时,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也应予以补偿,以保障农民的居住权益和合法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修订):第四章 治 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并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承包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农村土地的,在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应当包括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责任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 本法实施前未留机动地的,本法实施后不得再留机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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