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是要到被告人所在地还是原告所在地 |
释义 | 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一般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其次,如果被告经常住所地跟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由被告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是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提起的关于身份的诉讼等,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另外,如果被告被监禁或者采取强制性措施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采取强制性措施的法院管辖。 一、起诉被告人是否必须去他当地的法院 起诉被告人不是必须到被告所在地。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具体如下: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哪个法院管辖 1、一般民事案件,(如离婚、债务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案件有以下几类: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3、因合同纠纷引起的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4、侵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专属管辖: 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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