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开了能撤吗 |
释义 |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一种证据,是不可以更改的,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的真实性有怀疑,可以提请复核。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错误,法院不应采信该证据。 一、肇事逃逸事故认定书怎么开 交警会当场开,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方车辆肇事逃逸,肇事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交警不开事故认定书,可以向警务督察处举报。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8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种证据。作为证据,当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法院应依证据规则审查其效力性及证明力,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错误,法院不应采信该证据,而应以自己审理认定的事实作为定案根据。 二、觉得不合理也要先签再复核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的情况勘查、鉴定,给出的关于责任划分的证据。签字只是代表当事人签收,不签字不会影响它作为证据的效力的。 据了解,签了字也并不是代表责任认定书上面写的内容就不可更改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6条,如果对交警出具的认定书不服,或者有异议,当事人可以向原办案单位或者上级的公安交管部门申请行政复核,即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是可以修改的。但行政复核有效期短,必须在拿到认定书的3天内就提交申请。如果延误时间,一旦超过3天就没有机会复核了。所以先签字,拿到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会更好。 复核的机会只有1次,如果复核没有成功也不用担心,直接就双方的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也是一样的。如果有事实证明认定书对事故责任的判定是错的,法院可以不采信。根据之后的法院调查结果重新划分赔偿责任,这时法院的裁决才是真正有强制力的,必须执行的。 三、责任认定书如何申请复议 如果受害人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有误,有权利要求上一级交管部门或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并抓住有关证据不放,力争复核机关认可自己的意见。 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复核审查期间,当事人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否则将导致复核程序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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