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欠债不还的要怎么办 |
释义 | 借款人欠债不还的,持书面借据并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人如到期不还,债权人必须在3年内向债务人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否则,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只要债权人不断主张权利,就不断增加时效,法律立法本意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一、借条的有效期是多少年的 借据的有效期取决于借据的内容。如果还款时间没有说明,诉讼时效自贷款人要求还款之日起三年。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借款条未规定还款日期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借款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就会重新计算,但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 二、借条约定还款日期过期后还有效吗 借条约定还款日期过期后是有效的,即从借条约定的还款日期到期之日起3年内,债权人都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但如果超过3年债权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该债权,也就是说法律上说的丧失胜诉权。因此,为了避免借条约定还款日期过期后,债权人因超过诉讼时效三年而丧失胜诉权。建议债权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中断诉讼时效:1、保留催讨债务的各种证据。2、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3、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担保。4、找第三方证明曾经找债务人催讨债务。5、与债务人对账并签章确认。6、让债务人同意履行。7、及时提起诉讼等。 三、借条过期5年了还有效吗 借条过期5年是否有效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5年内,债权人从未主张过权利,债务人也没有主动归还借款的话,债务经过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失去胜诉权;如果有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发生,债务重新计算3年,只要在诉讼时效中,债权人便享有胜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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