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新身份证期间旧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可以正常使用,按规定在领取新证后旧身份证即不能再使用,未丢失的需要交回公安机关。身份证背面都有使用期限的,换新的后,就意味着第一张的使用期限已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