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打架都受伤了算家暴吗 |
释义 | 夫妻打架都有负伤,不算家暴。 一般夫妻纠纷中也可能存在轻微暴力甚至因失手而造成较为严重的身体伤害,但最关键的区别的是要看数施暴人施暴的最终目的,是不是希望能通过暴力在精神上控制对方。家庭暴力的核心是权力和控制。加害人存在着通过暴力伤害达到目的的主观故意,暴力行为呈现周期性,并且不同程度地造成受害人的身体或心理伤害后果,导致受害一方因为恐惧而屈从于加害方的意愿。 一、家庭暴力的类型有哪些 1、身体暴力是加害人通过殴打或捆绑受害人、或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等使受害人产生恐惧的行为。 2、性暴力是加害人强迫受害人以其感到屈辱、恐惧、抵触的方式接受性行为,或残害受害人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 3、精神暴力是加害人以侮辱、谩骂、或者不予理睬、不给治病、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价值感等作为或不作为行为。 4、经济控制是加害人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状况的严格控制,摧毁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 二、家暴的情形有哪些 家庭暴力,指的是行为人通过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在我国,家庭暴力的认定包括了两个方面。 (一)普遍意义上的家庭暴力普遍意义上的家庭暴力就是一般人所认识的,在家庭生活中,行为人通过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对其他家庭成员施暴的行为。根据其不同的表现形式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 1、肉体伤害。如对家庭成员用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开水烫、火烧、用刀等手段及器械伤害,故意杀害、伤害、重度殴打、冻饿、性摧残等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 2、精神伤害。用威胁、恐吓、辱骂、猜疑、恶意贬低、故意刁难等手段干涉配偶行动自由,尤其不得与其他异性来往,怠慢对方的感受及需要;捏造事实强加给家庭成员或四处宣扬,将第三者带及家中同居或发生性行为,使受害人精神极度伤害。 3、性虐待。违背配偶意愿强迫进行性行为,或强迫其进行难以接受的性行为方式,损伤其性器官,强迫拍摄淫秽照片或录相。 4、虐待体罚。如经常对家庭成员进行打骂,有病不给治疗等,具有连续性的特征;如对家庭成员罚跪、强迫过度劳动、禁闭、限制行动自由等。 5、经济虐待。剥夺生活必需品,遗弃家庭成员,限制配偶花钱,夺走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禁止外出工作,禁止求医,在外赌博欠债,变卖家产。 (二)家庭冷暴力所谓的家庭冷暴力,也叫做精神暴力,是指夫妻双方在产生矛盾时,不通过殴打等暴力方式处理,而是对对方采取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的态度。家庭冷暴力作为一个新型的隐形暴力形式,发展速度快,覆盖面广,且外在表现形式多样,从冷嘲热讽到言语上的恶意攻击都有体现。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冷嘲热讽,在语言上进行恶意攻击,故意贬低、刺伤对方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2、不管不顾,不再承担、履行夫妻和家庭的义务、责任; 3、刻意避免夫妻之间的单独接触,甚至无缘无故的“失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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