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可以立遗嘱给代位继承人吗 |
释义 | 民法典允许被继承人立遗嘱指定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代位继承需满足条件: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享有继承权,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且只能继承份额。根据刑法,被继承人可指定代位继承人或其他人继承遗产。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可以立遗嘱给代位继承人吗 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指定继承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遗产,所以可以立遗嘱指定由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代位继承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依据《刑法》的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指定给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所以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指定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 拓展延伸 遗嘱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是否受到民法典的规定限制?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并不受限制。民法典明确规定,遗嘱可以指定代位继承人,即在继承人无法或放弃继承权时,代位继承人可以接替继承。这意味着,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遗嘱中明确指定代位继承人,并将财产转给代位继承人。因此,民法典并未对遗嘱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设定限制,遗嘱人在遗嘱中可以自由选择是否给予代位继承人继承权。这一规定为遗嘱继承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和选择权,使得遗嘱人能够更好地安排财产的继承事宜。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指定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代位继承的条件包括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等。遗嘱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并不受限制,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遗嘱中明确指定代位继承人,并将财产转给代位继承人。这一规定为遗嘱继承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和选择权,使得遗嘱人能够更好地安排财产的继承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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