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可以从重给予政务处分。党员应该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树立良好形象。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十三条 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一)在政务处分期内再次故意违法,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二)阻止他人检举、提供证据的;(三)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包庇同案人员的;(五)胁迫、唆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六)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