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法中的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规定 |
释义 | 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区别:立案方式、手续不同;调查内容、形式不同;处罚幅度不同;结案时间不同。普通程序较复杂,适应高幅度处罚,结案时间较长;简易程序较简单,处罚幅度较低,结案时间较短,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区别: 1、立案的方式、手续不同。 普通程序的立案方式是群众举报一一部门移送一执法检查一一上级交办简易程序立案是在执法检查中,当场发现违法事实,予以处罚。 2、调查的内容、形式不同。普通程序调查取证比较复杂。简易程序调查取证比较简单,只要是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处罚依据,就可以依法作出处理。 3、处罚的幅度不同。普通程序适应的处罚幅度更高。 4、结案的时间不同。普通程序结案时间少则半年,多则几年易程序最长时效不超过三个月。 拓展延伸 民事诉讼法中的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及程序要点 民事诉讼法中的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及程序要点是指根据案件的性质和争议金额的大小,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所采取的不同诉讼程序。普通程序适用于争议金额较大或案件性质较为复杂的案件,程序要点包括起诉、举证、辩论、判决等环节。而简易程序适用于争议金额较小或案件性质较为简单的案件,程序要点包括快捷的起诉、简化的举证、简要的辩论和迅速的判决等环节。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和程序要点的明确规定,有助于确保民事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在民事诉讼中有着明显的区别。普通程序需要经过繁琐的立案手续,调查取证复杂,适用范围广且处罚幅度较高,结案时间较长;而简易程序则立案方式简单,调查取证相对简单,适用于争议金额较小或案件性质简单的案件,结案时间较短。明确规定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和程序要点,有助于确保民事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