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加刑包括了什么 |
释义 | 刑法附加刑有4种,分别是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驱逐出境。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可以与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驱逐出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驱逐出境作为一种刑罚方法,只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而不适用于犯罪的本国人,不具有普遍适用的性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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