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公司注销和新公司签合同不签有赔偿吗 |
释义 | 一、原公司注销和新公司签合同不签有赔偿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如果新公司继承原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员工不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新公司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 二、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裁员的; 12、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终止的; 1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1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已经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回避解除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的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以上六种情形属于劳动者存在过失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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