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合同法已失效,民法典合同编上的责任: 1、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缔约阶段,当事人违反诚信原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所承担的责任。 2、违约责任。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 3、合同被撤销及无效责任。对合同被撤销、无效有过错一方承担的责任。合同法已失效,民法典合同编上的责任有缔约过失责任、预期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合同被撤销及无效责任等。其中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缔约阶段产生的责任,预期违约责任是在合同履行期之前产生的责任,违约责任是在履行期届满之后产生的责任,合同被撤销及无效责任是指合同被撤销或被确认无效后产生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