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的解决方式有: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 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 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 5、征地纠纷听证制度 一、如何解决征地补偿纠纷 征地补偿纠纷的解决方式有: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 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进行起诉处理; 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5、征地纠纷听证制度。 二、被害人的行政处罚不满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可以。在生活中很多人会因为一些事情产生纠纷,那么在经过权威协调后纠纷中的被害人觉得自己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便会申请上诉重新协调纠纷。对被害人的行政处罚不满意,被害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律规定,被害人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的,有两种救济途径:一、行政复议。公安机关对被处罚人的处罚,若不公正,将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被害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二、行政诉讼。被害人是治安案件的受害者,公安机关对被处罚人的行政处罚,公正与否,与被害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三、拆迁补偿款发放流程 拆迁补偿款发放的流程是: 1、公告: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 2、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公告、征地补偿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争议的处理: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5、补偿费用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根据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情况支付; 6、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7、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行政协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 (二)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 (三)其他行政协议。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属于行政协议,纠纷属于行政纠纷,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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