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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入职让提供离职证明没有怎么办
释义
    

法律主观:
    


    劳动者入职时需要劳动者提供原公司的离职证明是为了证明劳动者以前有没有在原来的公司离职,以及离职期间的各种表现。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解除劳动关系 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九条规定如下: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 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 以上条款是规定用人单位应履行开具离职证明的法律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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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9: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