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来说,无效合同不容易通过协商解除。所谓无效合同是指由于缺乏必要的有效要素而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比如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符合要求、意思表示不真实、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况。这种合同应当被视为无效处理。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无效合同不可以协商解除。无效合同指的是因缺乏生效要件而失去效力的合同。如果合同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符合要求、合同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合同违反了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那么该合同应被视为无效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该内容由 朱晓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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