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考验期满又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构成。构成一般累犯要具备以下这些条件: 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 构成特别累犯要具备以下这些条件: 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 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即构成特别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 而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所以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罪是不构成累犯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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