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需要公证书吗? |
释义 | 房产继承公证书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由当事人应当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继承关系证明等材料,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2、公证机构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条件的,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并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房产继承公正需要公证吗? 房屋继承不是一定要公证,但一定要过户。房屋继承公证属于当事人自愿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而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房屋继承即使不公正,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吗? 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公证只是为了让房产继承的效力更加明确,并不意味着不公证的房产继承就是无效。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那么公不公证都不影响继承的效力。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 房产继承一般不需要公证。但如果需要,公证的手续为:1、法定继承应该提交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是户口本及其复印件等;2、遗嘱继承人还应该特别提交被继承人的遗嘱书,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以及其复印件等。公证指的是是公证机构依照自然人、法人或者是其他的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办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多久 房产继承公证一般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房产继承公证书如何办理 房产继承公证书的办理方式:一、首先,当事人应当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继承关系证明等材料,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二、公证机构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三、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条件的,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并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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