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界定相互斗殴行为?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互殴的定义以及如何认定互殴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互殴是指双方或多方在主观上均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客观上均实施了不法侵害对方的行为。认定互殴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均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意图。但在一方停止或退出互殴后,另一方继续对对方进行殴打,此种情形下,行为的性质已经转变,应认定为正当防卫。另外,如果打架他先动手,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构成互殴,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在互相攻击的过程中,通常不会存在正当防卫的情况。 互相斗殴,指双方或多方在主观上均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客观上均实施了不法侵害对方的行为。认定互殴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均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意图。 但在一方停止或退出互殴后,另一方继续对对方进行殴打,此种情形下,行为的性质已经转变,从原来的互殴变为一方对另一方的加害,被加害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对加害人实施了防卫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 一、还手了算互殴吗 还手了算不算互殴,分以下情况: 1、两个人打架时,必须有一方先用逃跑的方式来引起正当防卫的预备,另一方继续追打,另一方在被追到被打的情况下还手,才会认定为是正当防卫,不算是互殴; 2、公安不会因为谁先动的手就对另一方认定为正当防卫,因为另一方还有一个逃跑的避险方法,如果当事人没有使用,而是直接动手,那么就认定为这是互殴。 二、打架他先动手他轻微伤的后果是什么 如果是一方无故殴打另一方,那么被打一方是可以采取正当防卫的,给对方造成的损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双方是属于互殴行为导致对方轻微伤的,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结语 互殴是一种互相攻击的行为,但并不一定代表存在正当防卫的情况。在互殴中,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备正当防卫的意图。如果一方停止或退出互殴,而另一方继续进行殴打,且另一方在被加害后不得已还手,则应认定为正当防卫。但还需注意的是,如果打架一方先用逃跑的方式来引起正当防卫的预备,另一方继续追打,且另一方在被追到被打的情况下还手,则不认定为互殴。另外,打架他先动手可能会导致轻微伤的后果,当事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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