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结案去哪里结案 |
释义 | 交通事故结案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结案。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流程如下: 1、保护现场:如果发生事故时车辆能够移动,应将车辆移至路边,并尽可能保持现场原貌。如果车辆无法移动,应开启危险报警灯、设置警示标志等措施,确保现场安全; 2、确认伤亡情况:检查自己和其他人是否受伤,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如120)报警并请求医疗救援; 3、联系交警:拨打报警电话(如122)联系交警,等待交警到达现场处理; 4、收集证据:拍摄现场照片、记录事故时间、地点、车辆及人员信息等证据,以备后续处理使用; 5、协商解决:如果事故轻微,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并填写交通事故责任协商书。如果事故严重,或当事人无法自行协商解决,则需要等待交警到达现场处理; 6、交警处理:交警到达现场后,会调查事故原因、责任等情况,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可以根据认定书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7、保险理赔:如果车辆保险责任范围内,当事人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避免交通事故的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遵守交通规则是避免交通事故的基本要求,包括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不疲劳驾驶等; 2、提高安全意识。行车前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行驶状态;行车中要保持警觉,提前预判危险,避免事故发生; 3、注意行车环境。在复杂的路况下,如雨雾天气、坡道、弯道、天桥、隧道等部位,要减速慢行,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防范夜间事故。夜间行车要开启车灯,保持警觉,避免疲劳驾驶,尽量避免夜间长途驾驶; 5、保持车辆距离。在行车中保持与前车适当的距离,避免紧急制动而发生事故; 6、保持车辆良好状态。定期检查车辆,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行驶状态,如更换磨损的轮胎、刹车片等; 7、减少驾驶速度。在城市道路、学校、社区等区域,要减速慢行,避免因行车速度过快而引发事故。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主持事故双方进行调解后十日内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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