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人有哪些福利待遇 |
释义 | 残疾人福利保障措施: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的残疾人可获得全额生活补贴;有一定收入的残疾人可获得差额补贴;农村残疾人减免义务工、公益事业活动及其他社会负担;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集资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人的残疾人优先安排进敬老院。 法律分析 (1)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残疾人,应按当地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全额补贴;对尚有一定收入的残疾人户,应按当地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差额补贴。 (2)减免农村残疾人义务工、公益事业活动及其他社会负担;对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集资费;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人的残疾人,应优先安排进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 拓展延伸 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和福利政策 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和福利政策是为了确保残疾人能够享受平等的权益和福利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这些政策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在教育方面,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包括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在就业方面,政府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就业,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服务。在医疗方面,残疾人享有医疗保障,包括免费医疗和康复服务。在社会保障方面,政府提供残疾人福利金、残疾津贴等经济援助。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融入社会,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平等的权益和福利,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结语 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和福利政策旨在确保他们享受平等权益和福利。包括全额补贴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以及差额补贴有一定收入的残疾人户。同时,减免农村残疾人义务工、公益事业活动及其他社会负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集资费。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人的残疾人,应优先安排入敬老院。这些政策旨在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和融入社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五章 文化生活 第四十一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各种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积极创造条件,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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