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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胡延美律师刑辩语录
释义
    作者:胡延美律师 北京德和衡(武汉)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培训主任
    胡延美刑辩语录:1、即使是世界上最诚实的人,其所做的证言也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唯一证据,原因是无法排除其所做证言就是其所撒过的第一句谎。因为从技术侧面,这是完全有可能的。从概率侧面,绝对无法做到完全排除。单一证人所做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是古今中外,全人类的共识。因此,通过证明证人说过真话的方式来提高其可信度,进而证明其所说的其他话也是真实的,是一件极荒唐的事,人民法院不应当认同这种证明方式,更不能在裁判文书中使用,这是一个原则性问题,更是一个底线问题。
    2、“客观”是“证据确实”的底线,客观只能有两种途径获得:一是客观性的直接证据;二是排他性的推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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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3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