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罪犯及其亲属提出书面申请;医疗鉴定的诊断结论证明应由医院的二名以上主治医师和业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将《保外就医审批表》和医疗鉴定结论连同其它证明材料,报监狱狱政管理处审查。经批准保外就医的,由罪犯居住地 公安机关执行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