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边工作边领失业金是违法的。如果失业人员已经重新就业,就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若失业人员以欺诈手段骗保的,则由社保行政部门责令其退回,对其处以罚款。《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