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合同撤销的后果 合同撤销的后果: 1.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合同当事人应当返还取得的财产; 3.当事人有过错的,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撤销的期限 合同可撤销的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主张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请求撤销的,撤销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天。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合同撤销的条件 合同撤销的法定条件有: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 3.受第三人欺诈订立的合同; 4.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5.显示公平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