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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会通知股东应提前多少天
释义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2、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3、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4、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5、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6、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二、股东会一般指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它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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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8:5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