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开发合同中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
释义 | 合作开发合同中当事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1、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或者投资不足;2、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或者参与研究开发工作不及时;3、不按照合同约定与其他各方协作配合完成研究开发工作,或者协作配合不及时、不紧密。 一、共有专利一方是否可以转让 专利权都是可以转让的,共有的专利权转让首先按照全体共有人的约定办理,如没有约定的需要取得全体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方可转让。 《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九条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 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八百六十条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二、合作开发各方有哪些主要义务 (一)委托人 1、按照约定交付研究开发费用和报酬。 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 2、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并完成协作事项。 3、按期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由于委托方无故拒绝或迟延接受成果,造成该研究开发成果被合同外第三人以合法形式善意获取时,或者该成果丧失其应有的新颖性时,或该成果遭到意外毁损或灭失时,委托方应承担责任。 (二)研发人 1、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是指导研究开发方实现委托开发合同的预期目的的指导性文件,是技术开发合同的组成部分。 2、合理地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研究开发人员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范围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精打细算,并应注意及时向委托方通报经费支出情况,接受委托方监督。 3、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研究开发方提交的成果,必须真实、正确、充分、完整,以保证委托方实际应用该成果。 4、为委托方提供技术资料和具体技术指导,帮助委托方掌握应用研究开发成果..。 (三)合作开发 合作开发各方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1、合作各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 2、合作各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 3、合作各方当事人应配合完成研究工作。 4、保守技术情报和资料的秘密。 三、劳动者支付竞业违约金的必要条件 (1)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务的人员。 (2)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之间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有竞业限制的条款,并在劳动保管人根据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者辞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原用人单位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3)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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