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中过错一方承担的责任是民事责任或者是刑事责任。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那么在离婚时过错方就要承担民法上的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中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重婚还需要承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