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当事人未到用人单位就业的,可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等资料到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办理社保缴纳手续,但只能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费。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就业的,则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