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注册流程 1、申请人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主页申请,生成流程编号。 2、受理人员在线验证申请资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资料齐全,形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受理的受理申请发送到审查环节。受理申请后,受理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要求审查。 4、确定审核通过后,受理人员作出授权决定,并办理《营业执照》。处理期限一般在审查通过当天的1个工作日内,不超过受理者在申请人申请的3个工作日。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而且该自然人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必须符合其责任形式和从事的营业。而且,只能使用一个名字,不能在名字中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文字。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一定的资本是任何企业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个人独资企业也不例外。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二条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九条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