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等待判决期间原告去世了原告可以继续判决吗? |
释义 |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权继承允许继承人代替当事人继续诉讼,但是否非继承人有资格进行诉权继承存在争议。此外,某些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案件是不能继承的。 法律分析 可以,这在法律上叫“诉权继承”。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的诉讼中止条件中的第一项:“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由此可当然的推论出,如果继承人表明参加诉讼,那就能继承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继续诉讼。不过问题在于,该条文将诉权继承的主体限定为“继承人”,那么非继承人是否有资格做诉权继承主体呢比如说,假设你打官司打到一半去世了,你把财产都交给儿子继承,但你认为你儿子没有能力替你打赢官司,所以希望指定一个可信的朋友替你打官司。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是有争议的。另外,一些有人身专属性质的诉讼是不能继承的,比如老人告儿女讨要抚养费的案件,如果老人去世了,那么官司自然终结,不可能让老人的儿女继承诉讼去跟自己要抚养费吧。 拓展延伸 原告去世后,诉讼是否能够继续进行并做出判决? 在原告去世后,诉讼是否能够继续进行并做出判决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来进行判断。一般情况下,原告的去世会对诉讼程序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有些法律体系中,原告的去世可能会导致诉讼终止,而有些则允许由原告的继承人继续进行诉讼。此外,还需要考虑原告去世前已经进行的程序和证据,以及被告的权益保护等因素。因此,在具体的案件中,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是否能够继续进行诉讼并做出判决。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原告去世后诉讼的继续与否需要具体判断。不同法律体系可能有不同规定,有些情况下诉讼可能终止,而有些情况下继承人可以代替原告继续诉讼。同时,需考虑原告去世前的程序和证据,以及被告的权益保护。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来决定是否能够继续进行诉讼并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五条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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