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协商是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程序,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后,企业可以在 劳动法 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对企业违反法律、 法规 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若由此发生 劳动争议 ,可以提请 劳动争议处理 机构予以处理”。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常会遇到生产任务紧急,确实需要 加班 的情况,但一定不能忘记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在法定限度内适当安排。否则劳动者有权拒绝,而公司也不得以此为理由来辞退员工。 有些公司愿意用金钱来购买劳动者多余的休息时间,可是作为员工有时候宁愿多休息也不愿意加班,因此从法律上面来看,其实职工拒绝加班安排是可以的。但需要主要,要是在一些特殊期情况下,单位安排职工加班的话,那么此时职工就不能拒绝了,但是此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 加班费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