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证12分扣完 |
释义 | 驾驶证12分扣完,驶证会被交警扣留。 处理方法: 1、当事人应该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2、当事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对当事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3、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4、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5、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违章处理需要的手续如下: 1、当事人需要同时出示违法车辆行驶和本人驾驶证; 2、车主携带违法车辆行驶证和身份证明,管理人携带行驶证和单位证明; 3、受托人携带已确认违法行为的委托证明书、违法车辆行驶证、受托人身份证; 4、请当事人核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处罚决定书》各条款内容正确无误后在相应位置签名; 5、违法当事人、车辆所有或管理人请于15日内持《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收滞纳金。 综上所述,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1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