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处寻衅滋事罪,有没有法律依据 |
释义 | 根据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包括殴打、追逐、辱骂、恐吓、损毁公私财物、起哄闹事等行为。情节恶劣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纠集多次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者处5-10年有期徒刑并罚款。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之一包括以下情况:(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若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以上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则最高可被处以十年有期徒刑,并可同时处以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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