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应当收集什么证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1、书证:如房产证、股权证、情书、日记、在外开房的宾馆发票等证据。2、物证: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3、视听资料:如配偶和情人在一起拍摄的照片、录像、录音等。4、证人证言::配偶的不法行为被亲友、同事、邻居观察到的所见所闻等。5、当事人陈述:如当事人和法官的谈话笔录等。6、勘验笔录:如遭遇配偶毒打、毒害时,报案后由公安人员勘验的笔录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