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强制执行要交申请费。申请费根据当事人申请的执行金额来计算,如果没有执行金额的,需交纳50元至500元;如果执行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需交纳50元,超过1万元的部分,需分段累计进行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