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该段内容描述了中、重度残疾人的划分标准。中度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中的一级低视力、二级低视力,听力残疾中的二、三级,言语残疾中的二、三级,肢体残疾中的二级,智力残疾中的三、四级。重度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中的一级盲、二级盲,听力残疾中的一级,言语残疾中的一级,肢体残疾中的一级,智力残疾中的一、二级。 法律分析 中、重度残疾人划分标准: 一、中度残疾人包括: 1. 视力残疾中的一级低视力、二级低视力; 2、听力残疾中的二、三级; 3、言语残疾中的二、三级; 4、肢体残疾中的二级; 5、智力残疾中的三、四级。二、重度残疾人包括:1、视力残疾中的一级盲、二级盲;2、听力残疾中的一级;3、言语残疾中的一级;4、肢体残疾中的一级;5、智力残疾中的一、二级 结语 以上是关于中、重度残疾人划分标准的具体解释。根据这个标准,中度残疾人包括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和智力等方面的残疾程度,而重度残疾人则包括盲、聋、哑、肢残和智残等方面更为严重的残疾程度。这个标准有助于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和保障,让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 法律依据 《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第一条视力残疾的定义: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第二条听力残疾的定义: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