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的分公司是指本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本公司是首先设立的,统管各个机构的总机构,分公司受本公司的管辖,本公司与分公司是管辖与被管辖的关系。公司的子公司是指由公司投资而组成的受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拥有一整套的公司组织和机构。分公司与子公司有以下区别: (1)划分依据不同子公司之间是控制与从属关系,分公司之间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 (2)法人地位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地位,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3)责任不同子公司各自负责债务关系,分公司由总公司负责债务关系。 (4)表现形式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名称、章程,分公司冠以总公司名称,无自己章程。 子公司具体指的是为一间被另一公司所实际控制的公司。控制它的实体,称为母公司或控股公司。自然人不能为一组织的子公司,只有民法所规定的法人才可能成为子公司。控制子公司最常见的方式为拥有其股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地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按此规定,分公司具有以下特点: 1、是公司的分支机构2、具有营业资格3、不具有法人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