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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分割的财产会被执行吗
释义
    (1)根据《婚姻法》第48条的规定,对于生效的《离婚协议书》及法院调解文书、裁判文书中涉及的财产分割,如果对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则可以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方不履行生效《离婚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等文件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根据《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故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执行离婚分割的财产。(3)根据《民法通则》第75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分割所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故离婚后,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执行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分得的可供执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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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6: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