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募基金借款向企业发放借款的合同存在被确认无效的风险 |
释义 | (一)基金目的和主营业务为放贷:私募基金的成立目的以及主营业务若为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二)非基金自有资金:虽然从形式上看,私募基金用于发放借款的资金属于其的自有资金,但是若参照基金管理领域的“穿透原则”,究其实质,最终出资人实际上为其他投资人,因此该等资金有可能被认定为非私募基金自有资金。 (三)基金主要收入来源为借款利息:私募基金的主要收入来源若为发放借款所收取的利息。 (四)转贷牟利:若私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收取借款利息后返还给投资人的利息利率低于借款利率,可能被认定为将向其他企业集资取得的资金进行转贷牟取利益。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适用本办法,其他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对上述机构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看了上述内容,大家知道了私募基金可以借款吗。能不能借款要看具体的实际情况,像是如果私募公司为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借款融资是可以的。但是如果私募基金公司向他人借款后再讲资金借给别人,这种行为我国律法是不允许的是违规的行为,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很可能会被认为无效。 一、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有哪些?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监管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可投资于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如红酒、艺术品等其他投资标的。 私募基金根据投资方向可以分为: 1、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证券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股权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 3、主要投资于艺术品、红酒等特定商品的其他私募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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