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不同情况,提取额度次数也各不相同,具体如下:
 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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