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人吞钱可以报警吗 |
释义 | 合伙人吞钱可以报警,合伙人侵吞合伙财产的,是属于职务侵占的行为,其他合伙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回被侵吞的钱。 一、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财产离婚如何分割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4、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企业的法律形式有哪些 企业的法律形式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三种。 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属于自然人企业,出资者承担无限责任;公司制企业属于法人企业,出资者承担有限责任。 独资企业的特点如下: 1、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 2、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 3、业主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独资企业不适宜风险大的行业; 4、企业的规模有限。独资企业有限的经营所得、企业主有限的个人财产、企业主一人有限的工作精力和管理水平等都制约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 5、企业的存在缺乏可靠性。独资企业的存续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个人的得失安危,企业的寿命有限。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独资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的特征如下: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休、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别的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别用; 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有哪些限制性规定 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的限制性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 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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