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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宁波合法稳定居住居住证办理什么时间办理
释义
    一、宁波合法稳定居住居住证办理什么时间办理
    工作日8:00-11:0013:30-16:30(夏令)13:00-16:00(冬令)
    二、宁波合法稳定居住居住证设定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
    第十六条
    第一款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第二款前款规定的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三、宁波合法稳定居住居住证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四)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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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8:5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