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法律,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羁押期限是有一定限制的。具体的是:(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章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规章的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章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