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后没交罚金可不可以减刑 |
释义 | 罚金没交一般是不可以减刑的,因为罚金属于附加刑,也是刑罚的一部分,不交罚金会认定为当事人根本就没有良好的认罪态度,这种直接和法庭判决结果相抗衡的做法通常会被认为是不认罪伏法。罪犯都没有良好的认罪伏法的态度,司法机关自然不会对其进行减刑。 一、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二、减刑的法定程序是: 1、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2、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减刑案件进行审理; 3、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4、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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