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不纯正的单位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释义
    不纯正的单位犯罪,是指在某种犯罪既可以由单位实施也可以由自然人实施的情况下,由单位所实施的犯罪。例如,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既可以由单位实施,也可以由自然人实施,当这种犯罪由单位实施时,就是不纯正的单位犯罪。
    一、公司资金来源不明怎么解释
    单位性是单位犯罪的主体特征。这一特征包括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具体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所谓“公司”,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种公司均是企业法人。所谓“企业”是指公司以外从事生产、运输、贸易等经营活动,实行经济核算的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等。所谓“事业单位”是指受国家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不实行经济核算,所需经费由国家开支的单位。所谓“机关”是指从事公共事物管理活动的权利部门,主要指国家政权机关,如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及军事机关。所谓“团体”是指由某一行业,某一阶层的人员自主成立的组织。应当明确的是,单位犯罪的主体是一些组织体,而不是生命体。这种组织不能直接具有某种意志、也不能直接实施某种行为,要由自然人来实施。因此在单位犯罪中是组织行为构成犯罪,单位和责任人两个主体受罚。
    二、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区别
    一、主观故意产生时间不同
    合同诈骗故意产生的时间既可以是行为人实施行为的最初,也可以产生在其他合法行为进行的过程中;而诈骗罪的主观故意必须是产生于犯罪行为开始之初。
    二、客观表现形式不同
    关键在于是否利用合同进行了诈骗,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一般是有对价的双务合同,签订的合同为赠与合同等单务合同不会成立合同诈骗罪。
    三、犯罪主体不同
    合同诈骗的犯罪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而普通诈骗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单位。
    三、分公司法人承担责任的内容有什么
    分公司法人的责任如下:民事责任是违反民法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原则上代表公司行为,具有整体意志属性。但由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须由自然人担任,自然人有自己的私利,因此有可能为个人利益行事。如前所述,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整个公司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时,法律认为具有整体意志属性,原则上视为公司行为,难以追究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自然人的民事责任,一般由企业承担。但也有例外。例如,在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况下,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企业将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因自身或公司原因违反刑法,受到刑事制裁。通常以单位意志以单位名义实施违法行为的,大多数情况下构成单位犯罪。单位犯罪不仅处罚单位,还处罚单位。很多情况下,会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13: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