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是否会在不续签的情况下自动延续? |
释义 | 劳动合同到期后需提前一个月询问是否续签,双方沟通一致后重新签订合同。续签需注意岗位、工资等变化,明确约定权利义务。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可要求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到期已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员工有权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特殊保护期的劳动者需考虑。未续签属于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可终止。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延续,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发出是否续签的询问函与劳动者确认,双方沟通一致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续签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由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已经有了一定的工作年限,续签劳动合同可能会涉及岗位、职位、工资、保险、福利等内容的变化,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新进行协商,订立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如若原劳动合同中有部分内容仍适用,也应在新的劳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便于双方明确权利义务。 2、续签劳动合同还可能涉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次续订时,除非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劳动者均可要求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此外,合同到期时,在用人单位处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员工也有权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满,部分劳动者是否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或“停工留薪期”或“医疗期”等特殊保护时期。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用工属于什么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由此看出,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的,视为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是原劳动合同权利义务的续延。由于双方并无书面劳动合同上的约束,一方当事人可以径行终止这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的情况下,双方视为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一方当事人提出终止劳动关系,法院将支持其请求。因此,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用工关系可视为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双方可以自行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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