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欠钱不还的,依据最新的民法典规定,先按照双方的协议欠条或者借款合同,对借款一方进行催收,催促其归还本金以及欠款利息和因此产生的逾期利息。如果还不还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确定借款事实存在,则会判决对方履行还款义务。再不归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欠款方财产来归还债务,欠款方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下: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